共青团太阳集团贵宾会委员会章程(草案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太阳集团贵宾会委员会(以下简称太阳集团贵宾会团委)是共青团太阳集团贵宾会委员会成员单位,在公司党委和校团委领导下,围绕公司党团中心开展共青团工作。 第二条 太阳集团贵宾会团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。 第三条 为促太阳集团贵宾会团委发展,规范团委内部工作及管理,调动广大团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,更好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活动,特制定本章程。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太阳集团贵宾会团委全体成员。 第二章 团委成员 第五条 凡学籍是太阳集团贵宾会的共青团员,不分民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,且承认团委章程,均可申请成为团委成员。 第六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: (一)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 (二)按团委章程的规定,讨论和决定团委的重大事务; (三)对团委工作及团委干部有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权; (四)有权要求参加团委的各项活动; (五)可以提出退出团委(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重大任务在身时不可退出团委)。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 (一)想信念坚定,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,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、爱国情感,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 (二)服从组织安排,工作积极主动,有大局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极,积极参加和组织团委的各项活动; (三)密切联系同学,广泛团结同学,自觉接受监督,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; (四)遵守团委章程和学院各项规定制度,执行团委决议,完成团委委托的任务; (五)品行端正、乐于奉献、作风务实,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太阳集团贵宾会团委设团委书记1名,员工副书记1-2名,部门主要负责人6-12名,部门志愿者若干(各职位人数设置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整)。下设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权益部3个部门,指导员工分会和研究生会展开工作,院员工分会下设办公室、学习部、文体部三个部门。各部门在部门负责人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。 第九条 团委各部门具体职能 (一)组织部:负责全院共青团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及共青团干部培养和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。以“落实学习、规范制度、加强管理”为主体思路,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,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,负责团员组织关系转接、团费收缴、团员证注册、新团员的发展工作、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评奖评优工作等。 (二)宣传部:起着对内宣传学院动态和对外展示学院风貌的职责。通过学院“太阳集团贵宾会”官方微信公众平台,以凝练精简的语言、具匠心的摄影技术,推送了《红色印记》、《四史微课堂》等特色文章,引领青年学子树立远大理想,锤炼品格修为。 (三)权益部:宗旨是“保障权益,服务同学”,它是反映学子之声、维护员工权益的重要部门。除此之外,权益部还负责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工作,配合老师完成评奖评优文明宿舍创建等,在这些工作中,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,维护员工各项合法权益。 第四章 会议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全体大会及部门负责人会议由院员工分会办公室筹备,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门负责人筹备,确定人员名单及会议主持人;所有成员应明确会议主题、会议时间、会议地点、与会人员、会议议程、会议所需资料及其他特殊要求, 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事先通知与会人员。 第十一条 部门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按具体的情况制定,原则上部门例会每周一次且部门所有成员参加,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。 第十二条 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,应提前至少一天,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 第十三条 会议召开前各与会成员要按时签到,签到表的备注栏中应注明请假原因。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,由办公室将会议记录进行存档,整理后的资料交给学院团委审核。 第十五条 开会迟到15分钟以内记为迟到,迟到15分钟以上或没有出席的记为缺席;有特殊情况缺席的成员,须在一天内向办公室成员提交说明情况,否则视为无故迟到或无故缺席。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太阳集团贵宾会委员会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