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集团贵宾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
(暂行)
为进一步管好、用好学院工会经费,保证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,依据上级工会有关财务管理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会经费使用原则
(一)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。学院工会经费独立建本,由财务处划拨建账。
(二)坚持遵纪守法原则。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,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,遵守财务纪律。
(三)坚持“统筹兼顾、保证重点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,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、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活动方面。
(四)坚持勤俭节约原则。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。节约开支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(五)坚持民主管理原则。要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,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。
(六)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。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。
二、工会经费开支范围
(一) 会员福利费
1、用于为工会会员发放纪念品等费用。
2、慰问费。用于看望教职工及直系亲属生病、生小孩等慰问品的相关费用。
(二)职工活动费
1、职工教育费。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和业余文化、技能教育的教材、培训资料、教学消耗及教师酬金和奖励费用;工会为教职工举办的各种知识培训费用。
2、文体活动费。工会举办的业余文艺活动、节日联欢活动费用;工会组织的美术、书法、摄影展览、业余演出服装、乐器购置费用;工会组织体育比赛的费用、奖品和所需器材、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;教育系统工会组织的寒暑假活动费;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体育比赛购置运动服及补助费。
3、宣传活动费
工会进行宣传教育的宣传用品、消耗品、讲座或报告会的酬金;工会阅览室、活动室所需图书报刊、消耗用品及业余服务人员补助费。
(三)工会业务费
1、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、业务所需费用;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资料费、讲课酬金。
2、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种学习、培训活动费用;选派积极分子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文体、宣传等培训班的费用。
3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费,以及参加工会相关活动的奖励等。
4、工会日常办公费。
三、工会经费使用办法
1、严格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。
2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购置办公用品、文体活动用品以及其他支出需经手人、工会委员审核、主席签字。
3、凡1000元以上支出,需经工会委员会议审定,并请示院主管工会领导同意。
4、购置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必须两人以上采购。
本办法从2012年1月起执行。
太阳集团贵宾会工会
2011年12月